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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灭幼脲悬浮剂
2009-8-14
农药登记证号: PD20070594
产品性能:
    本品属特异性杀虫剂,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作用,无内吸性,但可通过层移作用进入叶肉组织,耐雨水冲刷,持效期达15-20天。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,阻碍昆虫正常脱皮,使卵的孵化、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,成虫羽化受阻而发挥杀虫作用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
防治对象
用药量
使用方法
苹果树
金纹细蛾
125-167毫克/千克
1500-2000倍
喷雾
1.在幼虫2龄前施药********,喷药时一定要均匀,勿漏喷。
2.本药于施药3-5天后药效才明显,7天左右出现死亡高峰。忌与速效性杀虫剂混配。
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注意事项:
1.本品久置后有明显沉淀现象,摇匀后使用,一般不影响药效,使用时要先摇匀后加少量水稀释,再加水至合适的浓度。
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。
5.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6.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7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毒性:低毒
中毒急救:
不慎吸入,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
眼睛溅药: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皮肤沾药: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误服:立即就医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:
   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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