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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%高效氯氰菊酯乳油
2009-8-14
农药登记证号: PD20040046-F00-0208
产品性能:
   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
防治对象
用药量
使用方法
茶树
茶尺蠖
330-570克/公顷
22-38克/亩
喷雾
柑橘树
潜叶蛾
15-20毫克/千克
2250-3000倍
喷雾
柑橘树
红蜡蚧
50毫克/千克
900倍液
喷雾
棉花
棉蚜
330-660克/公顷
22-44克/亩
喷雾
棉花
棉铃虫
330-660克/公顷
22-44克/亩
喷雾
棉花
红铃虫
330-660克/公顷
22-44克/亩
喷雾
苹果树
桃小食心虫
20-33毫克/千克
1360-2250倍
喷雾
十字花科蔬菜
菜青虫
195-570克/公顷
13-38克/亩
喷雾
十字花科蔬菜
小菜蛾
195-570克/公顷
13-38克/亩
喷雾
十字花科蔬菜
菜蚜
75-405克/公顷
5-27克/亩
喷雾
烟草
烟青虫
330-570克/公顷
22-38克/亩
喷雾
1、本品应于卵孵化盛期至3龄前进行防治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注意事项:

1、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茶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;在柑桔树上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烟草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施药时应穿工作服,尽量避免与药液接触,并严禁吸烟、饮食。
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害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。
毒性:中等毒
中毒急救:
中毒症状:主要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①不慎吸入,应立即送到空气清新流通处,可请医生用半胱氨酸衍生物的液化气吸入治疗15分钟。②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清水或2%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皮肤接触部位,干净后涂抹润肤膏,避免中毒者散失体温;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。③误服,无特效解毒剂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以洗胃,但不能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:
   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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