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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%矿物油•辛硫磷乳油
2009-8-14
农药登记证号: PD20096961
产品性能:
    本品为有机磷和矿物油混配的杀虫剂,触杀、胃毒效果好,击倒力较强。对菜青虫幼虫效果好,也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叶面喷雾一般残效期2-3天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
防治对象
用药量
使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
菜青虫
900-1200克/公顷
60-80克/亩
喷雾
1.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铃幼虫期施药,视虫情发生情况每6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2-3次。
2.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田间施药最好在晴天傍晚或阴天时进行。
3.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,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。
4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
注意事项:
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,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毒性:低毒
中毒急救:
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 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立即发病。
急救治疗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:
   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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