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 PD20100127
产品性能:
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蒸三种杀虫方式,害虫对其产生抗性慢,渗透力较强,药剂可穿透害虫体壁,直达靶标,杀虫效力较好。
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 |
使用方法 |
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1125-1500克/公顷 |
75-100克/亩 |
喷雾 |
1、在小菜蛾幼虫发生期施药,发生严重时可连续使用2-3次,间隔7天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 3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用时注意不要让药液漂移的邻近烟田。 |
注意事项: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
2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毒性:中等毒
中毒急救:
◆眼睛溅药: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◆皮肤沾药: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
◆误服:立即就医,对症治疗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。
储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